校内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87号),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33号、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〔2016〕33号)有关通知精神要求。 现就我校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内容
“博新计划”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,瞄准国家重大战略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,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,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,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,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。
“博新计划”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(见附件1)。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二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,并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,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(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)。
(二)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。
(三)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。
(四)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、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、基础科学前沿领域(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2)。
(五)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,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。
(六)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
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,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我校各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合作导师,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,并于5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,网上填写申请书(见附件3)。
(二)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。以下各类材料,各准备两份。
1.纸质申请书。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,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。
2.身份材料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,博士毕业证复印件;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,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。
3.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。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、专著、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(申请人从论文、专著、专利或奖励这四类中选择最高水平的,可以任意组合,但总数不能超过3种。如:只有论文,就提供不超过3篇论文;有论文也有专著,可以是2篇论文,1本专著;也可以是1篇论文、1本专著、1个专利。)其中:论文提供全文,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,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4.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(见附件4)、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(见附件5)
(三)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
1.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,网上提交申请书,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。
2.将“三(二)”中的材料按照1-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,目录置前,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,于2016年5月31日前送拟进站单位。
四、材料提交
各流动站要认真做好相关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,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,并将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6)及与本流动站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(2册,其中1册加盖公章,另1册暂不盖章)一并于6月10日送交人事处,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108@163.com。人事处汇总审核相关申请材料,组织专家推荐,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。
联系人:张庆桢,电话:0531-86180036。
附件1-6.doc
人事处
2016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