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社科联《关于做好2015年度(第八届)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、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校做好相关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人选与范围
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(以下简称突贡奖):年龄在65周岁(19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以上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。
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(以下简称新秀奖):年龄在35周岁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青年学者和管理工作者。
二、 评选条件与标准
突贡奖、新秀奖参评人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密切联系实际,注重理论创新,有良好的学风和文风,学术道德端正,成果显著。工作成绩突出,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,获得校级以上奖励。
具体标准如下:
(一)突贡奖:研究成果丰硕,在某一学科领域做出重要贡献,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,获得过5项以上(含5项)省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,其中至少有一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首位人员。
(二)新秀奖:科研成果显著,所在学科的研究水平处在本学科前沿领域,为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;正式出版、发表、完成过5项以上(含5项)重要科研成果,获得过3项以上(含3项)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,其中至少有一项省部级社科成果奖首位人员。
三、推荐选拔程序和数量
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时,须将推荐选拔范围、条件、数量、程序等向全体人员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。推荐过程中,要认真组织专家评议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每单位一般推荐突贡奖和新秀奖各1名。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。
四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(1)申报人的《申报表》一式5份(附个人照片,其中原件2件,复印件3件),并报《申报表》电子版,发送至rsc108@126.com;
(2)申报人的研究成果5件以下(著作类与论文类原件均为1套;音像类成果如经省及国家级媒体播放,需有相关版权、著作权证明);
(3)申报人的研究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原件;
(4)申报人的申报材料(复印件3套,A4纸骑马钉),申报人需将《申报表》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。主要有“个人代表性研究成果”、“媒体推介评价文论”、“获奖证书”等。统一格式为:(A)封面字样“(2014年度)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(学科新秀奖)申报材料、姓名、所在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年月日”;(B)目录;(C)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(其中,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以及1500字内的简介及重要观点;论文类成果需复印封面、目录以及800字内的重要观点摘要;音像类成果需有省及国家级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、著作权证明,及800字以内的主要简介;获奖证书包括研究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);音像类成果可附光盘;
(5)申报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(背面写明姓名);
(6)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。
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,文字要准确、简明、真实,突出业绩贡献、成果创新和社会影响力。提交的著作、论文要注明出版单位、出版时间、刊物名称,合著的要按版权页写明共同撰著者;获奖成果要注明获奖时间、颁奖部门、获奖名称、等级等。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,视为一次计算。
请各单位务于2015年4月21日之前将《申报表》及有关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。联系人:张庆桢,联系电话86180036。
附件:
1.2015年度(第九届)突贡奖新秀奖评选细则(试行).doc
2.2015年度(第九届)突贡奖申报表.doc
3.2015年度(第九届)新秀奖申报表.doc
4.佐证材料目录.doc
3354cc金沙集团人事处
2015年4月8日